台指期 改最後交易日結算

國內期貨市場交易量最大的台指期貨與台指選擇權,預計第四季初結算制度將有重大變革。期交所董事會21日通過,股價指數類期貨、股價指數類選擇權與個股選擇權結算日,將從現行在最後交易日隔天(T+1)結算,改成在最後交易日(T Day)結算。新制上路後,目前法人在結算日上午計算結算價的15鐘大舉拉高或壓低結算的情況,將大為降低。






期交所決定大舉更改實施已久的結算制度,主要是配合個股選擇權由實物結算改為現金結算,為免特定人士刻意作價,影響期權商品交易,因此期交所董事會昨天通過,決定同步改變結算日與結算價計算方式。



包括台指期、電子期、金融期等屬於股價指數類的期貨商品,以及台指選擇權、電子選擇權等指數類選擇權的結算,將從目前T+1開盤15鐘結算,改為T Day收盤前30分鐘,標的指數的簡單算術平均價作為結算價。



個股選擇權結算價則是T Day證交所公布加權指數成分股中,標的股收盤前60分鐘的算術平均價,作為結算價。



個股選擇權契約規格、掛出月也將同步改變。契約規格將從現行5,000股改為2,000股,掛出月從目前四個季月,將改為二個近月與三個季月。若以9月底實施為例,所掛出的兩個近月為10與11月,以及三個季月12月、明年3月、6 月。



期交所董事長葉景成先前曾指出:「結算日與結算價計算方式有必要改變,免得投資人一覺醒來,隔天價突然就大變化。」除股價指數類期貨選擇權,以及個股選擇權兩項業務變更外,期交所另通過五項重要新業務,預計最快第三季底、第四季初實施。



其中三項是期交所規劃已久的「三合一案」,包括SPAN(整戶風險保證金系統)至客戶端有價證券抵繳期貨商開辦自有資金借貸。客戶未來可以拿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,也可以拿股票作為擔保品,向期貨商借錢。與目前投資人拿股票向證券公司融資一樣。



依照目前規劃,有價證券抵繳比率為七成,但結算保證金僅能有一半是用有價證券抵繳。另外,為因應期貨商目前提供投資人一天約兩次的提領保證金作業習性,期交所董事會也通過結算會員多次提領的新規定,結算會員向期交所提領保證金,可以從目前一次提高為兩次,提高結算會員保證金運用效率。



另外一案為,放寬法人避險帳戶部位限制。未來法人在期貨市場避險部位,將可與現貨同等,期交所將以未平倉契約價值來計算。上述新制與新業務案,期交所昨天董事會通過後,將呈報證期局核准後實施。
 
摘錄自 97.08.25經濟日報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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